经过14个月的宣传努力,美国眾议院甫于2007年12月以235张赞成票对181张反对票,通过能源法(Energy Independence and Security Act),而美国参议院于本周对该项法案进行审核。美国通过这类对LED有利的法案,将会是个指标,继欧盟、澳洲等国后,进一步将使全球更多国家跟进。
根据美国新版的能源法,给予太阳能企业的30%投资抵减税额期将年限由目前的2008年12月31日,再延长8年,至2016年12月31日。
此外,给予可再生能源企业(如太阳能、风力发电)的税负优惠期限也将延长4年。
普通和固态照明方面,该法案建议从2012年1月到2014年1月间,逐步淘汰40W、60W、75W及100W白炽灯泡。届时,节能、环保的LED灯可望将成为照明的重要主力,对于全球LED产业有很大的正面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