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07年福建省厦门市光电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42.47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GDP)的17.6%,已成为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厦门政府设立节能专项资金,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引导人们使用节能灯,支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争取2009年白炽灯逐步退出城镇市场,2010年节能灯全面推行城乡市场,形成「节能市」的城市品牌。
近日,政协第十一届厦门市委员会第15次主席会议协商审议「厦门市发展光电产业的建议」,提出要将厦门打造成「光源岛」的若干建议,供厦门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除了推广普及节能灯,厦门市政协还建议,通过财政扶持、土地支援、行政服务、人才待遇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特别是要制定与完善税率优惠政策,扶持光电产业发展。扩大对光电产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的优惠范围。同时,研究吸引台湾光电企业将产业转移到厦门的有效政策和措施,
设立光电产业发展基金。建议学习广东等地做法,提供大数额资金作为光电产业政府补助经费,用于补助厦门市光电产业的产学研合作开发项目,并对厦门市光电企业引进本产业链配套企业进行奖励,对光电企业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给予奖励。同时,引入风险投资机制和扶持有实力的企业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