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扬州市发展科技创新型经济奖励扶持政策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扬州市决定组织开展2009—2010年度「三新」产业专项奖励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其中包含「LED和太阳能光伏产品应用」。 根据申报通知,扬州市区范围内的法人实体采购本市企业生产的LED照明或太阳能光伏产品,应用于本市办公楼、商住楼、住宅小区、道路、广场和风景区等建设项目,只要单项工程采购总价达到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就可享有最高20%的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