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部长施颜祥19日表示,第三阶段开放陆资来台投资项目共161项,台湾行政主管部门已审查通过,其中涉及关键技术的产业,如面板、半导体、LED或太阳能等,将取消陆资参股上限,调整为“不得具有控制能力”,施颜祥强调,规定是“更严格而非更宽松”。
据悉,在制造业方面,新增开放包括发光二极管制造业、太阳能电池制造业等115项。这次制造业开放项目共有33项分别依据产业发展规模及其因应能力,订定不同限制条件,包括限投资现有事业且持股比率不超过50%、限制不得具有控制能力,并应提出产业合作策略经项目审查等。
至于实施时程,施颜祥说,台湾行政主管部门已经通过,目前只差行政程序,应该“很快,很快”。他指出此次开放陆资参股,须经项目小组审查,且对部分业别仍不得具有控制能力,实际上是更严格而不是更宽松;所谓不具控制能力,第一项就是指持股不能超过半数,还包含不能任免董事会超过半数的主要成员等多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