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电:已开发替代产品,ITC裁定侵犯Philips Lumileds专利权一案短期对营收影响比重不到1成
2007-05-1110:44:24[编辑: ivan]

日前Philips Lumileds在美提告台湾LED大厂晶元光电(2448)的超高亮度四元LED产品(UHB)侵权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已经在昨天正式宣布晶电侵犯了Philips Lumileds的718专利,将实行有限禁制令,禁止侵权的3款LED芯片销往美国。

针对此事,晶电副总张世贤指出,该公司已经完成了替代产品开发,预估短期内这项最终裁定对晶电的营收影响低于1成,他透露现阶段产品占公司整体营收比重不到1成,其中直接输出至美国佔营收比例不到1%,而间接输往美国市场的数量还在计算中,由于这项裁定对于终端产品不在排除之列,故短期影响预估在1成以内,数个月内该项影响将解除。

张世贤特别强调,晶电的新世代LED产品已开发完成,其亮度比旧有LED产品高出3成,已经通过部分客户的认证并且已经在出货中,这项专利案裁定釐清后,反而有着于新世代产品认证,加快新产品导入的速度。他认为这项侵权案对晶电长远营运的冲击不大。

Philips Lumileds在2005年11月4日向ITC提出诉状,指出晶电UHB产品中OMA、GB、MB芯片侵犯其3项专利,ITC作出最终裁定,认定晶电并未侵犯其中2项的「wafer bonding」工艺的专利,但是侵犯了针对具有透明半导体窗户层的专利(718专利),故同时发佈有限禁制令。这项禁制令若经美国总统核准,将限制晶电的OMA 、GB及MB产品进入美国,限制范围将包括LED芯片,封装完成的LED、以及主要由封装芯片阵列组成的电路板。不过,此禁制令并未禁止向美国输入包含OMA、GB及MB产品的下游成品,同时也不适用于晶电其他产品。这项有限禁制令将在ITC最终裁定后的60天总统復审期后开始生效。

晶电针对此事认为,ITC的裁决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均站不住脚,并将上诉,同时要求暂缓执行禁止输美的命令。晶电总经理李秉杰指出:「我们对ITC的裁决相当失望,ITC对这些专利詮释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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