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佈《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幕设置规范》,提高户外LED广告看板门槛
2008-04-0310:48:06[编辑: Emma]

近日,北京市市政管委公佈了《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幕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规定户外数位化广告终端不能妨碍道路行车安全,对附近居民也不能形成光污染或噪音污染。

其中,第六条规定对城市LED大屏幕及街道LED屏作出了限制。《规范》要求「户外电子显示幕应当主要设置在城市公共广场或者步行街的适当位置,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封闭广场和步行街除外)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幕的,不得播放活动画面。」这一规范将使得以LED为材质的户外视频广告趋于分化,分佈于步行街、核心商圈的LED大屏幕(72平方米以上)由于资源稀缺性更加明显,议价能力将提高,而分佈于主干道两侧的LED小屏幕的发展将受到限制。

中国各大城市主要的步行街、核心商圈的LED大屏幕运营商是鬱金香传媒,其商业终端主要分佈在上海徐家匯等核心商圈,这一主要业务在承载一定的公益及政府宣传作用后,有望成为城市整体形象的组成部分,并获得认可。

主干道LED小屏幕目前市场仍然较为分散,主要的运营商是分眾传媒的「iStreet」网路,目前正在通过收购优质的户外空间资源向成都、广州等城市拓展。预计此次规范将使此产业重新评估政策风险。

这是政府主管部门首次就户外电子屏广告产业出臺监管措施,目的在于规范市场秩序,排除交通安全方面的隐患,并保证公民的空间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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