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地区经济部能源局宣布,为落实推动政府各项能源政策,将持续投入执行经费,101年度共编列预算案89.81亿元新台币,分列编列于能源局公务预算1.93亿元、能源研究发展基金22.72亿元、石油基金56.91亿元及再生能源发展基金8.25亿元。
能源局表示,为协助各地方政府以LED交通号志灯取代高耗能与高污染的传统白炽交通号志灯,“LED交通号志灯节能项目”计划,总补助经费7.18亿元,分3年(98-100年)办理,100年度编列2.25亿元,为执行三年期程之最后一年度,因已全面汰换完竣,故101年度不再编列是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