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拟投10亿人民币参股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企业,但不含上市企业
2011-09-1510:11:26[编辑: wendymeng]

近日,中国财政部、发改委日联合发布的《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中央财政资金通过直接投资创业企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培育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主要投资领域为:节能环保、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高技术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领域。

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与地方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或通过增资方式参与的现有创业投资基金。

《办法》规定,每只参股基金应集中投资于节能环保、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高新技术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领域。同时明确不得投资于已上市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不得投资于股票、期货。

此外,参股基金重点投向具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且处于初创期或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投资此类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60%.

中央财政对每只参股基金的出资,原则上不超过参股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20%,且与地方政府资金同进同出。对投资于初创期项目资金比例超过参股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70%的参股基金,可适当放宽中央财政出资资金参股比例限制。参股基金的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一般通过到期清算、社会股东回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

中国有限合伙人协会秘书长徐刚告诉南都,国家创投基金的运作主要依讬国家和地方政府合作,吸引社会资金联合发起,根据地方产业特点和区位优势来设立创投基金。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深圳等7个省市进行了试点,设立了20个创投基金。据称,第二批创投基金数量也是20家,预计在三季度前筹建完毕。按20%估算,中央财政投入10亿元人民币,与第一批规模基本相同。


中央级投资机构盈富泰克与国投高科分别负责受讬管理,其中,盈富泰克负责受讬管理北京、深圳、安徽、吉林的10只基金。而国投高科首批受讬管理在上海、湖南和重庆三省市参股设立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十只专业性创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超过6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出资5亿元。

战略新兴产业吸引了众多投资机构的关注。以节能环保相关行业为例,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的一年间,共有超过50家节能环保相关行业的企业获得机构投资,总融资金额达12.68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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