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1年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1-12-2810:22:13[编辑: wendymeng]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此次共抽查了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等11个省、直辖市72家企业生产的72种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产品。

此次抽查依据《道路和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5-200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743-2007、《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625.1-2003等相关产品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产品的结构(电源接线端子对游离丝的防护措施、外壳防护等级、抗风强度、平玻璃罩的安全性),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电源连接方法和外部接线截面积、软线固定架、内部接线截面积),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防尘和防水,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耐火),插入损耗(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谐波电流等8类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0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防尘、防水、外部接线软线固定架、外部接线截面积、平玻璃罩的安全性、防触电保护、耐热、耐火、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耐久性试验、电源接线端子对游离丝的防护措施、软线固定架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附件: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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