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广告亮度无强制规定,光污染治理无法可依
2013-06-2509:41:58[编辑: jasminezhuang]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玻璃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光线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源。在日常生活中,绝大部分人都遭受过不同程度的各种各样的光污染。有些建筑物用玻璃做外墙,在阳光照射下,玻璃面就会反射出刺眼的光芒;晚上路边的广告显示屏、闪光的霓虹灯,发出的光芒很容易让人感到眼花缭乱;夜晚公路上一束束汽车大灯的光线,照得人眼睛睁不开;还有家中装修的光滑白瓷砖,反射的光线让人感到不舒服……所有这些,都属于光污染。

有海西晨报记者就光污染问题咨询相关部门后得知,目前在该领域尚无相关法律法规。

记者致电负责市容管理的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在光污染治理方面尚无法律法规,相关工作城管部门也未开展,需要向环保部门咨询。而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也给出了同样的回答。

随后,记者又致电户外广告管理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LED广告的亮度,目前尚无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强制规定。“但如果商家设置的LED广告牌影响到市民生活而遭到投诉,我们会予以查处。”这名工作人员说。在我市出台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中,记者也确实没有发现关于LED照明亮度的相关规定。

不过,从事建筑行业的李先生则致电表示,对于玻璃幕墙的光污染问题,国家其实早就出台了相关的执行标准。据李先生介绍,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的《玻璃幕墙光学性能》国家标准,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为避免玻璃幕墙有害的光反射,施工时应采用不超过一定反射比的玻璃幕墙。此外,居住区内禁止设置玻璃幕墙,在街道两侧设置的弧形玻璃幕墙还应该避免反射光线影响驾驶员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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