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制办近日终于公布了新版《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此,各方人士纷纷表达意见。编辑发现,外行市民和广告业内从业者,关注点差别较大。另外,市民普遍关注“LED显示屏22时30分关闭”的规定,而编辑走访发现,有非LED显示屏类型的户外广告,同样产生光污染。深受影响的市民希望新规不仅只管住LED显示屏。
网友热议
灯光节无辜“躺枪”
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提出了现有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中没有的LED显示屏管理专项办法,最大亮点在于每天22时30分至次日7时30分禁止开启。很多关注的目光也落在此处。网上的讨论也很热烈。网友“跳动leoolamm”称,“支持节能环保!谴责只考虑自己利益而不顾及左邻右舍的无良LED广告主”;网友“哈雷天文”称,“晚上真的没必要这么亮,特别是路口,在夜晚有时突然变亮的屏幕足以让司机短暂失明,非常危险。”
反对意见则认为LED未必造成光污染,且未必不环保,认证信息为一家电子科技公司设计师的网友“TikeyHui許廷杰”称,“LED本来就不是很耗电,很节能,如果晚上10点半之后全部关掉感觉就像一座死城一样了,一点色彩都没有,城市的灯光从来不影响星空的美丽!”
由于广州正在举办灯光节,LED显示屏拟在22时30分关闭的讨论意见,让灯光节也“躺枪”。不少网友要求政府部门检讨灯光节存在的必要性。
街坊期盼
管制范围应更广
征求意见稿将LED显示屏列为严管对象,但根据羊城晚报报料系统记录,市民投诉光污染较多的,未必是LED显示屏,一些传统户外广告,夜间扰民更甚。
其中一个存在夜间扰民的户外广告点,为越秀山上的电视塔。今年年初,一家凉茶厂商在电视塔塔身设置霓虹灯户外广告。编辑昨晚在电视塔附近看到,塔身霓虹灯广告发射的红光,将附近小北甚至登峰地区的民居,映得一片红。
“就算关紧窗户,拉上窗帘,那些光线还是会从缝隙里透过来,既浪费电,又影响人休息。”家住电视塔旁一居民楼内的陈女士表示,相比年初刚设置时,该广告已有所收敛。“一开始是通宵亮,现在到了深夜就会关上了。”回忆起之前通宵亮灯,陈女士的邻居胡先生表示,“那时一家老小都得把窗帘拉紧,背着光才能勉强睡着,我母亲就常常被晃得整晚睡不着。”
“肯定要管啦,而且不仅是LED显示屏!”不少受访街坊表示,希望受管制的户外广告品种,不止LED显示屏,而应该是所有户外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