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7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给予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产业发展补贴的批复》(张经管发[2014]28号)的文件,同意拨付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2014年二季度产业发展补贴资金2,750万元。
公司称,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子公司该笔补贴款将确认为2014年二季度营业外收入并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预计增加公司2014年净利润2,0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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