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官网刊登了质检总局关于2015年玩具等34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一、基本情况
2015年8月至11月,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玩具等34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轻工产品、电子电器、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5类产品,共抽查3157家企业生产的3159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其中,电子电器抽查了724家企业生产的726批次产品,包括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自镇流LED灯 、嵌入式灯具、打印机、电饭锅、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热水壶、车载卫星导航设备、安全隔离网闸、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可移式通用灯具等11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1%。
二、灯具抽查结果分析
自镇流LED灯。抽查了10个省(市)73家企业生产的73批次产品,包括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和反射型自镇流LED灯两种产品,不合格检出率为28.8%。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5.1%、23.3%、61.6%,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8.2%、35.3%、28.9%,抽查结果反映出自镇流LED灯整体质量水平不高。本次重点检验了产品的安全、性能、能效和电磁兼容4类22个项目,其中,不合格涉及标志、电源端子骚扰电压、机械强度、功率因数、颜色特征、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辐射电磁骚扰、互换性、能效限定值等10个项目。本次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的32家企业生产的32批次产品,占总批次数的43.8%,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4.4%。
自镇流荧光灯。抽查了10个省(市)75家企业生产的75批次产品。重点对安全、性能、能效和电磁兼容等4类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抽查发现有15批次产品在骚扰电压、灯功率、光通量、谐波电流限值、色容差、互换性、2000h光通维持率、显色指数、能效限定值等9个检验项目上出现不合格,其中,骚扰电压、灯功率和光通量为主要不合格项目。本次在集中产区广东省和浙江省分别抽查了28批次和14批次,抽查企业数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56%,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28.6%和35.7%,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数占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总数的90.4%。
可移式通用灯具。抽查了6个省(区、市)150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产品,抽查范围包括台式、落地式和弹簧夹式3种产品,被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3C获证生产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重点对产品的安全和电磁兼容两类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3个百分点。经检验,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质量问题是插入损耗、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防触电保护项目、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92.9%。本次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抽查企业数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82%,发现广东省产5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1%。
嵌入式灯具。抽查了4个省39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产品,抽查范围包括白炽灯、自镇流荧光灯、卤钨灯、LED模块等光源,被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3C获证生产企业总数的十分之一。本次重点对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谐波电流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跟踪抽查分析
在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近5年已连续跟踪抽查2次以上的产品共有27种,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79.4%;其中跟踪抽查3次以上的产品有25种,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73.5%。本次对264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发现有79家企业由于已不再生产同类产品或已停产停业等原因未抽到样品,实际抽查到185家企业的产品,138家企业的产品本次抽查合格,有47家企业连续两次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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