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发布公告,于2017年4月21日,该公司与普通合伙人Guoyuan Asset Management (Asia) Limited订立认购协议及有限合伙协议。
据此,公司已向国元中国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申请认购合伙权益,承诺资本出资金额为3000万美元。而普通合伙人或其联属人士将于初步交割日期之前向有限合伙作出合计不低于1万美元等值金额的出资承诺。
公告显示,据此前2017年3月6日的初步有限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与公司已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且公司已同意向有限合伙企业作出1美元资本出资作为首次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所从事的活动(合伙企业业务)之目的主要为实现长期资本升值,通过主要投资于照明、节能、环保行业相关的公司私募股权或私募股权基金;及在未进行上述项中所列的合适投资时,以提高回报率为目的,投资全球范围内的固定收益证券、债务工具和贷款。
有限合伙企业的期限于普通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法向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处递交声明之日起始,并持续充分有效,直至于初步交割日期的第三个周年日或前后有限合伙企业开始清算之时止;但前提为普通合伙人应有权自行决定将有限合伙企业的期限续展两年期间。
该公司表示,通过成立国元中国成长投资基金,公司将获益于照明、节能、环保产业中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并实现规模经济和协同效益。此举还将通过有效利用资源、节约资本支出和优化现金管理提高公司有机增长能力,并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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