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拟出台《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及应用示范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2011-06-2012:50:16[编辑: wendymeng]

近日,东莞市科技局发布公告,由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及应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起草的《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及应用示范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并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扶持LED产业发展,东莞每年从“科技东莞”工程20亿专项资金中安排5亿用于LED产业。此番公布的《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及应用示范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是根据《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及应用示范的若干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明确了5亿LED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会投在哪些环节,企业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能申请到扶持资金。

实施细则共有十章,其中九章是具体资助政策和条件。从LED创新型企业认定、LED科技专项申报、LED产品认证或检测、LED专业展会参展、LED重大装备购置、高层次人才引进等九大方面,政府都会进行资助。实施细则更是一一作了规定,明确资助条件、资助金额及方式。可获得资助的九方面分别是:

(1)LED创新型企业认定资助
市财政连续3年对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超出15%的地方留成部分(包括市和镇留成部分)给予一次性全部奖励。
(2)LED重大装备资助
市财政按照国内、东莞市制造的装备,分别按照设备购买实际支付额的40%、60%给予补贴;对国内不能生产或国内有生产但主要性能指标达不到要求而必须进口的LED关键设备,市财政按照设备购买实际支付额的3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的重大装备资助费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淀积设备-MOCVD除外)。国产装备达到国外同类设备水平的,市财政不再对本类进口设备给予补贴。
(3)LED科技专项资助
LED公共技术性服务平台、LED关键技术突破以及重大项目产业化贴息资助项目,将根据专家综合意见提出拟立项清单及资助额度。
(4)LED产品认证或检测资助
对由本市单位进行的检测和认证工作,所发生费用按50%的标准给予资助;对由市外单位进行的检测和认证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按30%的标准给予资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5)LED专业展会资助
参加展会所支付的展位费、公共布展费按50%的标准给予资助,特装布展费按实际参展面积最高补助400元/平方米,每个项目最高资助3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60万元。
(6)购置MOCVD设备资助
根据设备的先进水平,对每台MOCVD设备给予800-1200万的财政补贴,各级政府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购置设备价格的50%,每个企业最多补贴60台。申请方式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针对企业的投资规模、自主技术水平以及配套项目情况给予区别对待。
(7)LED节能服务项目资助
奖励标准为60元/吨标准煤,每个节能服务公司每年最高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8)LED企业高层人才资助
LED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高端技术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前两年地方留成部分的100%、后三年地方留成部分的50%的标准,由市财政核定发放住房补贴。
(9)LED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资助
参加LED专业技术培训的培训费用,市财政给予50%补贴,同一单位年度补贴不超过50人次,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此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11年6月27日。

附件:《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及应用示范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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