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豪润达、国星光电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2012-03-0710:11:12[编辑: yangzhaowu]

2012年3月5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的官方网站(//www.gdstc.gov.cn)刊登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于2012年2月27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广东省2011年第一批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德豪润达、国星光电名列其中。

根据该档,德豪润达及公司的子公司威斯达电器(中山)制造有限公司已通过了201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发证日期是2011年8月23日,证书编号分别为GF201144000082、GF201144000471,有效期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威斯达电器(中山)制造有限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享受税收优惠,对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业绩无影响。

国星光电在2008年12月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依据有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6月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申请。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公布广东省2011年第一批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是2011年8月23日,有效期三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优惠政策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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