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幕“亮度规定”中国尚属空白
2012-03-0809:43:51[编辑: yangzhaowu]

随着人类需求的不断发展,公共社区安装LED显示幕已经成为了街边一道靓丽风景线。它既满足了群众候乘公交需求,也美化亮化了市容市貌。然而,当公交月台LED显示幕如雨后春笋般竖立起来时,随之带来的亮度过高、频繁闪烁、刺眼等问题,受到一些市民诟病。

亮度超标太炫丽

每到夜晚来临,华灯初上,武汉大道沿线公交月台上的LED萤幕广告格外引人注意,随着灯光的跳跃,各式图案也不时出现。“萤幕太刺眼了,晃得我流眼泪。”在徐东大街徐东村车站候车的方先生说,由于天黑光线刺眼,乘客候车时大都会选择把头低下或向另一侧转身。“萤幕对着驾驶室,突然变白色时,眼睛很不舒服。”对于公交月台LED广告屏,一名公交司机也很有意见。

有着多年驾龄的盛源出租车司机李师傅说,尤其在傍晚,他想看看月台上有没有人打车,广告屏一闪一闪的,眼神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过去。

影响健康危及安全

“人眼对高亮度彩光很敏感。”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副院长、角膜病科主任曾庆延表示,短时间的色彩跳跃,易产生视觉盲区。

她说,LED屏天黑时与周围环境色差大,黄色、红色等彩光会让眼睛难受。

与商圈动辄数百平方米的大型广告LED屏不一样,公交月台的电子屏离人更近,对人眼造成伤害更大。

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眼科副主任陈晓表示,电子屏近距离对司机和行人持续闪烁,瞳孔来不及收缩,会造成视网膜感光细胞损失,会诱发或加重白内障病情。如果遇到高亮度白光刺激,甚至会短暂致盲,造成交通事故。

武汉金华盛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毛超君曾对中心城区的不少室外LED显示幕进行过实地测量,要想获得较好显示效果,LED显示幕亮度需达到4000cd/m2(坎德拉/平方米,指单位面积的发光亮度)。

毛超君说,根据《武汉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技术规范》,户外广告面积在0.5-2平方米之间的,最大允许亮度应不超过800cd/m2。若按这一标准,这些萤幕都大大超标了。

亮度规定尚属空白

对于公交月台的设计问题,武汉市公交管理办负责人近日曾表示,公交站亭建设不由政府投资,而是完全市场化运作,由广告公司投资、承建、经营、保养。目前,站牌广告由近10个公司经营。

“客户要求太苛刻了。”毛超君说,为吸引眼球,广告投放者往往要求广告在播放时“闪、亮、跳”,LED萤幕便越调越亮。

目前,国际上一般把光污染分成3类,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LED显示幕的安装设置、播放内容均由相关部门审批和监管,唯独亮度没有统一标准。

武汉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武汉LED显示幕的亮度标准,确实是空白。2005年出台的《武汉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只规定了传统户外广告、招牌的照明亮度,并不适用LED电子显示幕。

据了解,由于户外大尺寸LED显示幕存在扰民现象,武汉市去年6月起已暂时停批这类显示幕的建设,但是对公交月台LED屏并无限制。

一位元广告业人士表示,城市需要点缀,LED显示幕、霓虹灯等是城市现代化的一种体现。政府可以修订专项规划,对LED亮度过亮、闪烁频率速度快、颜色色差变化大等重新要求,引导户外广告良性发展。


 

分享:
  • 相关关键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