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源电子与同方股份、清晶微科技及其它八名自然人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定》和《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之补充协定》,晶源电子拟通过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以上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同方微电子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同方微电子成为晶源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标的本次交易的价格为15亿元。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拟向本次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4.07元/股。
此外,晶源电子于2012年4月6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晶源电子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5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0.90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