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公布,取消东大照明上市地位,因为法院的裁决指该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前管理人员提供虚假资料以取得该公司的上市地位,上市委员会认为该公司不适合上市。 有关公司于今年6月11提交之复牌建议,包括建议收购一项LED照明业务及建议集资等,委员会拒绝接纳该建议并决定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原因是该收购无法解决该公司不适合上市的根本问题(透过提供虚假资料以获取其上市地位)。同时,委员会认为该建议并不可行。 联交所将于今日(12月17日)上午9时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责编:Flo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