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管制LED视讯广告船数量
2007-06-2113:38:21[编辑: jane.hjh]
日前,上海市相关部门对黄埔江外滩等水域LED视讯广告船作出严格控制,为了防止视讯广告船聚集带来不良影响,有关方面已决定将严格控制船隻数量,对LED视讯广告船将不再作出新的批准。  

 LED视讯广告船在06年10月间首次出现在黄埔江,这种广告船每天定时往返于卢浦大桥和杨浦大桥之间,连续滚动播出上海形象的宣传片、公益广告片和知名品牌广告等。由于广告船长约50米,高约8.3米,船上装载的巨大电视屏幕面积比半个标准篮球场还要大30平方米,因此特别显眼。  

虽然在04年12月上海政府曾颁布过《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但对于船舶、车辆等移动式载体发佈户外广告的管理,至今尚未有专门条文规定。针对新出现的LED视讯广告船,有关部门为了减少对黄浦江外滩水域带来不良影响,决定对数量进行严格控制,原则上将不再对其批准。而目前已存在的两艘LED视讯广告船,计划对其航行发佈时间和航速进行严格要求。  

 目前,有关部门已开始对水域船舶发佈广告进行具体规定,该规定的草拟工作已初步完成,获得批准之后将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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