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光电子于8月11日通过台湾经济部标检局批准使用「发光二极体道路照明灯具」正字标记,获权提供公共工程优良的正字标记发光二极体路灯产品。
据悉,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于2009年7月公告CNS 15233「发光二极体道路照明灯具」产品为正字标记品目,由「财团法人台湾大电力研究测试中心」、「财团法人金属工业发展中心」及「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量测中心」等3家正字标记认可试验室执行该项产品抽样检验。
由于正字标记产品检验非常严格,检验时间需近半年,且如有某项目检验不合格,则须重新抽样并全部项目重新检验,至今仅「亿光电子」产品检验完成,其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工厂品管也取得该局认可之ISO 9001认可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