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能源部副常务次长塔哇叻6日表示,根据调查发现,全国使用能源的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8-20%,希望民众检讨自家能源消耗量,做好节能工作。
塔哇叻指出,希望民众能回头查询自家电费单、厨用煤气费以及汽油费等,将这些消耗掉的能源费用加在一起,如果超过家庭收入的20%,说明自家的能源消耗已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例如一个人的家庭收入为1万铢(折合人民币约1905元),但能源耗费超过2000铢(折合人民币约381元),则表示该家庭需要节能。塔哇叻还说,能源消耗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民众应该立刻改变生活习惯,认真做好节能工作,例如随手关灯、关电。
塔哇叻表示,尤其是夏季宋干节前后,天气炎热,耗电量大,更需要认真做好节能,包括将家里的灯管改为5号节能灯管或LED节能管;在购买电器时,最好选择节能电器。
此外,能源部建议民众注意空调和电器的护理,空调滤网应该常清洗,才能确保空调低负荷运作;购买新电器选择有第5号节能标识的电器,此类电器除了节能外,质量也得到很好保障。(责编:Fl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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