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宝安区出台《深圳市宝安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智能眼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技术研发、产业集聚、应用推广、人才培育、金融支持等多个方面提出支持举措,加快推动智能眼镜产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提出,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打造全球高端眼镜品牌输出地三年行动方案》有关部署,抢抓智能眼镜产业发展机遇,推动宝安智能眼镜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眼镜产业高地,结合宝安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根据《措施》,宝安区将重点支持企业开展芯片、光波导片、微显示模组、高精度传感器、锂离子电池等智能眼镜核心元器件研发,并支持企业加大内容服务、人机交互等应用软件研发,丰富智能眼镜应用生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支持。
在产业化方面,《措施》支持智能眼镜核心元器件制造企业、整机制造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生产线;同时支持智能眼镜产业链企业、行业协会等组建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创新载体,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平台给予一定支持。
围绕应用推广,《措施》提出积极拓展智能眼镜应用场景,加快智能眼镜在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宝安国际机场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工业巡检、质量检验、设备维护、仓储物流等产业端应用。同时,支持企业开设智能眼镜概念店、体验店(中心),打造智能眼镜沉浸式体验空间。对上述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支持。
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措施》提出依托尖岗山片区等产业空间,推动智能眼镜产业链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行业协会集聚发展,加快打造智能眼镜产业集聚区。对符合条件的智能眼镜产业链企业、机构,依政策给予空间支持。
在人才保障方面,《措施》明确,积极招引创业人才团队,重点招引高校系、海归系、大厂系、竞赛系等创业人才。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鼓励企业以项目合作或股权激励等形式,招引一批企业管理、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各类优秀人才。支持企业设立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博士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培育一批研发人才和技能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规定给予各类人才政策支持。
金融支持方面,《措施》提出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设立智能眼镜产业基金,重点投资智能眼镜核心元器件企业和终端品牌企业。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股权质押融资等特定金融贷款产品,为智能眼镜产业链企业提供普惠的金融服务。
此外,《措施》还支持举办智能眼镜专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支持。鼓励智能眼镜产业链企业参加境内外相关展会,拓展海内外市场。支持智能眼镜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终端品牌企业、核心元器件企业举办智能眼镜产业峰会、学术交流、新品发布、比赛等活动。对上述符合条件的活动给予一定支持。(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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